热门资讯

12月14日以后自云南昆明来(返)汕尾人员尽快报备

发布时间:2023-02-16 15:2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云南返汕尾人员需要报备吗,云南返汕尾人员上报提醒,12月14日以后自云南昆明来(返)汕尾人员尽快报备

内容简介

进入汕尾的政策:1.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2.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检测核酸);3.对近14

进入汕尾的政策:

1.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

2.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检测核酸);

3.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核酸);

4.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倡导从外省返汕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更新时间】12月27日

12月14日以后自云南昆明来(返)汕尾人员尽快报备!

12月24日0—24时,云南省新增确诊病例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例(缅甸、老挝各输入1例);本土病例4例(呈贡区在主动就医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中发现)。

汕尾疾控中心提醒:

12月6日以来曾到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的人员、12月14日以来有云南省昆明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开展“四个一”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到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也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选择外省入粤人员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近期曾到往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汕尾核酸检测机构:点击查询

》》》》全国出行政策查询: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