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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新生儿预参保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1-05 11:49: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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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按照新规程,符合汕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的,准妈妈可自孕期24周起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缴费,新生儿出生后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让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也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关于新生儿预参保的热点问答】1.如何

按照新规程,符合汕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的,准妈妈可自孕期24周起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缴费,新生儿出生后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让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也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关于新生儿预参保的热点问答】

1.如何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登记?

孕期满24周起的孕程婴儿可预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无须立即办理户口,新生儿母亲可作为申请人(可委托办理),在全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填报《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进行登记,使用“粤税通”“粤省事”等掌上办即时缴费,实现登记缴费“一站式”办理。

2.如何缴费?

登录“粤税通”即可实现新生儿预参保社保费清缴、查询和开具社保电子税票。缴费流程和普通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一致。

3.如何享受参保待遇?

预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免垫付”,凭《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报销。

4.新生儿还需要正式参保登记吗?

已为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的“爸妈们”仍需为宝宝实名参保。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须完成户口登记,由申请人持《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及户口簿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新生儿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参保信息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