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分情况。
汕尾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政策:
中高风险区:
1.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检测核酸);
2.对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检测核酸);
3.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所在地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县)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检测核酸);
4、对近14天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县),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其他地区:
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返)汕人员,抵汕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建议抵汕前48小时内做一次核酸。
2、对近14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汕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天检测核酸);
3、如与目前国内已经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的,或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抵汕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或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4、近14天有未发生本土疫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不含香港澳门接壤的)旅居史的,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天检测核酸)。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不同区县的防疫政策可能有变化,建议返回城区前,咨询社区或者疫情防控指挥部:
》》》汕尾城区社区电话
》》》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699100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6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