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汕尾城区1月17日发布消息,即日起,严控大型聚餐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组织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的集体用餐时,要提前向当地村(社区)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经村党组织书记审核,镇包村领导批准,获批后方可举办。聚餐承办单位须凭举办方获批文件承接订单,并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
举办酒席需要注意的防疫措施:
聚餐举办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及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返汕人员、入境解除隔离后人员、近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参加聚餐活动,所有参加聚餐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行程码。凡不按规定执行,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聚餐活动承办单位和举办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聚餐场所经常性通风,按规定提前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聚餐结束后,对产生的垃圾必须消杀后再进行处置。要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制,尽量缩减用餐人数,每桌不超过10人,确保餐桌之间保持1.5米以上、餐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