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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情人节结婚登记防疫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23 11: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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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扎堆登记,特别是“2.14”、“2.15”、“2.22”、“5.20”、“七夕”等这些特殊日子登记量剧增、人流量多,实行预约登记可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分时段分批错峰登记,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扎堆登记,特别是“2.14”、“2.15”、“2.22”、“5.20”、“七夕”等这些特殊日子登记量剧增、人流量多,实行预约登记可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分时段分批错峰登记,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先预约后登记,减少人群扎堆,避免交叉感染。

1、婚姻登记业务实现全预约制,婚姻登记处不设现场取号登记。凡未佩戴口罩,未提前预约的人员不得进入服务大厅。

2、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需提前 1 至 15 天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s://www.gdhy.gov.cn/或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平台预约,待预约成功后再按预约好的日期和时间段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尽可能减少婚姻登记人流量。

3、预约当事人要提前了解办证要求和流程,确保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材料。

二、为确保公共安全,前来办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应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一律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健康码“绿码”后,方可进入婚姻登记大厅。

如当事人有疫情高、中风险地的旅居史,请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或村委报备,并出示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境外来粤人员办理婚姻登记需提供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和核酸检测报告。

三、陆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 0660-8824363

地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1号邻里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