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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以来自浙江宁波来(返)汕尾人员须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01:4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11月22日自宁波来(返)汕尾人员注意,11月22日自宁波来(返)汕尾人员需报备,11月22日以来自浙江宁波来(返)汕尾人员须知

内容简介

2021年12月7日,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疫情防控提醒:12月6日0-24时,浙江宁波新增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为一家人。有浙江宁波市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汕返汕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村(居)委

2021年12月7日,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疫情防控提醒:

12月6日0-24时,浙江宁波新增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为一家人。

有浙江宁波市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汕返汕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村(居)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汕尾疾控提醒】

请11月22日以来有浙江宁波市旅居史尤其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汕人员尽快向社区报备,配合当地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外省市旅游、出差返汕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疫情防疫小贴士】

1、请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

2、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3、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汕尾核酸检测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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